LOGO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PC端

重庆市轻工业学校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
日期:06-19 来源:人事科

)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、准确、规范填报毕业专业。

专业名称与《专业参考目录》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,经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审核认定,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。

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。

(三)考核

考核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组织实施。考生凭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考核。考核以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,分值为100分,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。若报考人数较少,未形成竞争的,须由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表决通过。

考核成绩=专业技能考核成绩

考核时间:2020年7月11日9:00开始。

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,取消考核资格。

(四)加试笔试

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:5则加试笔试,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,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1: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,若最后一名进入考核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,则并列进入考核。笔试成绩不计入后续环节。笔试时间、地点电话通知,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。

加试笔试时间:2020年7月4日9:00开始。

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(五)体检

体检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组织实施。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,根据考核成绩(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)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(当分数相同时,依次按学历、职称、获奖级别和名次高者优先);若仍相同,则加试结构化面试,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。

体检标准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,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,经市经济信息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(六)考察

体检合格者,由重庆市轻工业学校按照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》,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,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、道德品质修养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。

考察应坚持“凡进必审”,考察小组要按照“谁审查、谁负责”、考察留痕的原则,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、诚信记录、违法犯罪记录,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,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、延伸考察、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。其中,学历、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chsi.com.cn)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(cdgdc.edu.cn)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zxgk.court.gov.cn)、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creditchina.gov.cn)等进行查证。

若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,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。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。

(七)公示

资格审查、考核、体检、考察均合格人员,按规定由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
拟聘人员按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(选)聘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渝人社办〔2010〕96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1〕326号)等有关要求,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内容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、所学专业及学历(学位)、工作单位、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、工作经历、职称、职业(执业)资格、获奖情况等应公示事项。

(八)聘用及待遇

经公示无异

(2/3)上一页 下一页| 剩余全文